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农市发〔2021〕3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农办市〔2021〕4号)要求,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农业农村部决定认定黑龙江省七星农场等106家单位为2021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1),有效期4年。我部2021年以前认定的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有效期满自动失效,不得再以示范基地名义开展宣传、经营等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