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7号)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踊跃参与,在县(市、区)政府自愿申报、各设区市政府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比选,有23个县(市、区)、132个乡镇(街道)入选。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入选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制定完善建设实施方案,经所在设区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于2022年2月25日前报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并加快组织开展标准规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