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发布
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其中第七篇从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四方面,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进行部署。《纲要》提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功能;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200个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600个整县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县;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信息来源:新华社
02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实现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见》从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政策、举措等方面进行了工作安排,包括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易地搬迁后续工作、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并部署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工作体系、重点工作、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
信息来源:新华社
03
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部署今年“三农”政府工作
为深入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主要包括2021年44项重点工作的分工和时限,其中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主要有:国家乡村振兴局牵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牵头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个部门9月底前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相关政策。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04
中央财政将设立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结束后,举行首场“部长通道”采访活动,就财政部门如何在乡村振兴中发力,刘昆部长答记者问。他提到,一是加大力度,今年中央财政专门设立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达到1561亿元,比去年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加了100亿元。二是突出重点,现有财政转移支付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突出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动均衡发展。三是有效衔接,在过渡期前3年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支持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05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座谈会
3月30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在京召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座谈会。会议强调,要尽快明确地方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的工作界面和任务分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不间断不落空,细化梳理可能导致规模性返贫的主要风险点,逐项研究提出预警指标,科学制定应对预案,开展常态化监测帮扶。乡村建设行动要早谋划早启动,尽快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优先安排一批既改善生活又促进生产的工程项目,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06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举措
3月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收入、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介绍“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有关内容并答记者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提到,将推动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推动常住人口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农村地区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快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新建改扩建2万所幼儿园,努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支持医疗资源薄弱省份建设一批区域医疗中心,提升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信息来源:国新网
07
乡村振兴票据上线 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乡村振兴票据于3月15日正式上线。乡村振兴票据聚焦“三农”发展,利用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产品支持乡村振兴,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农业现代化、乡村建设等项目,并可灵活运用债务融资工具全系列产品谱系,结合企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需求提供精准支持。另外,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票据承继原扶贫票据政策和标准,对募集资金用于“脱贫后5年过渡期”相关项目,设立衔接过渡期,确保支持政策不断档。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08
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
3月1日,国家乡村振兴局与全国工商联举行座谈会,围绕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进行交流。会上强调,国家乡村振兴局将会同全国工商联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健全领导小组,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制发倡议文件,做好激励工作,推动“万企兴万村”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取得新成效。工商联相关人员介绍了“万企帮万村”的工作成效和“万企兴万村”工作的下步打算。
信息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公众号
09
农业农村部等印发《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培育农业产业振兴的标杆项目、核心抓手,推动乡村产业形态更高级、布局更优化、结构更合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2021年中央财政将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00个农业产业强镇,分年分类给予奖补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立足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要立足省域,农业产业强镇要立足乡镇。各省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自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2021年3月25日前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10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探索整县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的路径方法,树立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由点到面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从总体目标、任务内容、工作安排和组织实施方面部署试点工作。《通知》明确,2021年拟新增240个试点县(市、区),试点为期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试点工作主要包括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等三方面十三项任务。拟申报试点的地方人民政府作为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等额推荐的试点单位名单、初审合格的试点实施方案,报送农业农村部。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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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等公布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激励候选县名单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基于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提出整治成效明显的激励候选县名单,北京市密云区、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等20个县(市、区)入选。正式入选后,相关县(市、区)将获中央财政倾斜支持,财力较好的省可统筹自有财力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内容建设。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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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要求编制好“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相关配套规划
3月12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干部大会。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两会对今年“三农”工作的部署安排,坚决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系列保安全、守底线的目标任务。要编制好“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相关配套规划,把“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总体要求贯穿始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兴产业、兴建设、兴消费,释放农村巨量的消费和投资潜力,为畅通国内循环、确保国内国际两个循环比例关系健康提供强大支撑。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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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3月1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是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方案》提出到2025年,要建设绿色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80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00个,打造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00个、企业品牌500个、农产品品牌100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6万个以上。《方案》指出重点区域要先行示范,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全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打造一批示范典型。农业农村部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聚合力量,推进落实。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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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推动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就业工作视频会
近日,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妇联联合召开全国推动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就业工作视频会。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2021年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就业工作。一是强产业,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二是育主体,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农村创业导师。三是固脱贫,做强脱贫产业,提高培训精准度,在乡村建设中吸纳就业。四是搭平台,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五是优服务,组织县、乡、村干部“进村入户、把脉服务”,送信息、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六是落政策,落实财政补助、金融信贷、税收优惠、用地用电、科技人才等政策。
信息来源: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网
15住建部发布《关于公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拟予激励对象的通知》
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公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拟予激励对象的通知》,综合各省(区、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以及相关省(区、市)推荐情况,确定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拟激励对象名单,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等20个县(区、市)入选,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9日至3月11日。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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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等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支持。《办法》指出优先支持位于脱贫县(市、区、旗)的示范园、优先支持能够辐射吸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的示范园。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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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部门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公布116个创建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通知》就明确示范园创建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积极支持示范园建设、做好阶段性总结工作等有关工作进行部署。此外,2021年年底前,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联合对各示范园创建情况进行考核,择优认定100个示范园。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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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意见》,旨在通过整合盘活现有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双创基地等存量资源,以“园中园”、“飞地经济”、功能拓展等方式,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提供相对集中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研发场地。《意见》要求各政府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整合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改造提升返乡入乡创业园配套设施、加快培育返乡入乡创业产业集群”等任务。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取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实施改造建设重点工程。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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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会议 审议《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3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会议强调,2021年要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支持县城4大领域17项建设任务;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引导树立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导向;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支持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探索;高质量编制新一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以及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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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在新的形势下更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于乡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意见》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完善、公共文化空间拓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等方面做了部署。《意见》提到,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为抓手,优化布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鼓励将若干人口集中,工作基础好的乡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建设为覆盖周边乡镇(街道)的区域分中心,具备条件的可在人口聚居的村(社区)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层服务点。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因地制宜建设文化礼堂、乡村戏台、文化广场、非遗传习场所等主题功能空间。深入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适当拓展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旅游、电商、就业辅导等功能,加强乡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以省(区、市)为主体,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存在人员缺乏等困难的县级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场馆,可通过政府委托运营整体场馆或部分项目的形式,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信息来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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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将每半年开展一次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动态监测监管
2021年自然资源部将围绕新一轮规划确定的全国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锁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图斑,运用卫星遥感影像等信息技术手段,结合实地巡查等方式,每半年开展一次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动态监测监管,以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一旦监测到相应的占用或者破坏耕地的现象,自然资源部会通过督察系统和监管系统进行严格查处。
信息来源:央视新闻
信息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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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3月31日,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作出规定。一是在资金用途上,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二是在资金分配上,综合考虑过渡期的主要任务和特点确定分配因素及权重,明确衔接资金安排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新疆、西藏倾斜。三是在资金使用上,将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继续下放到县级。四是在资金监管上,要求各地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新华社
信息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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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
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以化肥农药减量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内容,以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为重点,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根据《实施方案》,我国将在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建设一批以污染防治、调查监测、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试点示范工程。到2025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试点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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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评选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评选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决定将在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评选表彰系统先进集体160个、先进个人260名,并明确了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工作要求等内容。
信息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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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省(区、市)公布政府工作报告 大力推进2021年乡村示范工程
一号文件出台,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从各省(区、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梳理2021年乡村工作重点与示范工程。云南省将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规划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0个精品示范村、10000个美丽村庄;贵州省打造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升级版,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达到270个;江西省将实施6000个村庄整治建设;湖南省打造100个省级特色乡村,300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福建省建设5000个以上“百镇千村”试点示范项目,打造100条乡村振兴示范线;西藏自治区实施100个美丽宜居宜业村庄示范点;甘肃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乡村建设示范村500个;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美丽宜居村庄50个;河北省新建2000个美丽乡村,布局50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完成631个农宅空置率30%-50%的空心村治理;辽宁省建设美丽宜居村1000个;四川省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建设水美新村300个;海南省建设10个特色产业小镇,100个特色精品美丽乡村;天津市启动15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上海市启动3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推进1.27万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信息来源:中国房地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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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全部乡镇卫生院将设置中医馆
3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贯彻“十四五”规划,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有关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将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将继续加强重点脱贫地区县级中医医院的建设,争实现县级中医院全覆盖。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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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布《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安徽省发布《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了村庄规划“三年时间表”,即2021年上半年完成省级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2021年底完成市、县级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2022年完成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2023年完成其他应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计划》从规划准备、编制、审批、实施、支持措施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并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等项目,向已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优先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可用于支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信息来源:安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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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将县(市、区)划分为三类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近日,河南省印发《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将各县(市、区)划分为示范引领县、整体推进县、巩固提升县等三类,分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其中示范引领县为区位条件优越、县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业农村基础较好的30个县(市、区),包括乡村振兴示范县、第一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和代表性较强的县。整体推进县主要是示范引领县以外的非贫困县和原省定贫困县,代表全省乡村振兴中间水平的43个县(市),整体推进县要加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力度,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巩固提升县主要为全省34个原国定贫困县(区),重点要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信息来源:河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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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就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方面提出三十三条实施意见。在乡村建设行动章节,《意见》从乡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消费、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对村庄规划编制、“乡村规划师”试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整县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试点、特色小镇或中心镇建设、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试点、美丽乡村和美丽庭院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与农村小规模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等作出部署。
信息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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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近日,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加快培育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意见》从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发展质量、改善营农环境、加强政策供给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并要求到2025年,全省家庭农场稳定在10万家以上,累计建成示范性家庭农场10000家,其中省级示范2500家;累计建成40个以上家庭农场整体提升县;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不断提升,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服务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更加定型、更加成熟。该《意见》自3月15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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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武汉市出台“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实施方案,决定用3年时间,打造一批舒适宜居、各具特色的美丽城镇。武汉市提出,“擦亮小城镇”不搞千镇一面,力戒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方案提出,将集中开展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等三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设施功能、风貌特色、管理水平三项提升行动。同时将加强对老街巷、老厂房、老院子的整治改造利用,打造美丽民居、美丽院落、美丽街区、美丽河湖和美丽田园。
信息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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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示2020年度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实绩突出村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推荐办法》《福建省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推荐办法》,经县(市、区)委、设区市委(含平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小组审核通过,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2020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实绩突出村(含备选)予以公示,泉州市安溪县虎邱镇等10个镇、晋安区日溪乡汶洋村等117个村入选,公示期为2021年3月5日至3月11日。
信息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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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布第三批“四川最美古镇古村落”名单
近期,在各市(州)推荐上报基础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四川最美古镇古村落”评选工作,经过相关省级部门和专家评选,认定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等19个古镇为第三批最美古镇、自贡市富顺县赵化镇培村等30个古村落为第三批最美古村落。
信息来源: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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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近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修订版),该指南由总则、总体要求、规划内容及要求、近期项目安排、规划成果及要求和附录6部分构成。其中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包含规划定位、适用范围、规划期限、规划层次、编制依据、编制原则、组织领导和工作流程。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强调了突出分类引导、加强区域管控、注重规划内容的弹性引导。第三部分为规划内容及要求,主要明确了村域规划内容、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内容及其相关要求。第四部分为近期项目安排。第五部分为规划成果及要求,将成果区分为管理版成果和村民版成果,明确了相关成果要求。
信息来源:空间规划手册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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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将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新三年行动
3月18日,河南省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在郑州召开。省长尹弘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赋能乡村振兴,聚焦做优做强县城,强化产业支撑,吸引人口集聚,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因城施策强化工作保障,坚持分类指导,开展试点示范,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再上新水平。
信息来源:河南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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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印发《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两年行动计划(2021—2022年)》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两年行动计划(2021—2022年)》的通知(下称《通知》),计划用两年时间全面消除全省220个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通知》指出,海南立足全省一盘棋,采取县域间协作帮扶和县域内协作帮扶两种方式消除“空壳村”,其中,县域间协作帮扶“空壳村”计划100个,县域内协作帮扶“空壳村”计划120个。《通知》提出,2021年和2022年财政扶持资金优先向“空壳村”倾斜;支持“空壳村”通过土地复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整理等整合腾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发展飞地经济;各市县在编制村庄规划时要给“空壳村”预留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为发展“飞地经济”打下基础。
信息来源:乡村振兴大政要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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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印发“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部署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四川省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十篇第三十六章对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部署。《纲要》提出要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模式,提升农房建设质量。突出乡土文化和地域民族特色,因地制宜推进川西民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普及和农村文化市场繁荣,彰显农耕文化、林盘文化、孝廉文化等优秀乡村文化魅力。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田园综合体。
信息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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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西部地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贵州路径。《意见》提出,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按县级综合服务、乡镇具体服务、村级延伸服务的定位,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美丽宜居乡村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确保到2025年,以市(州)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信息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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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为走符合福建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作出全面安排。《意见》提到,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创建3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20个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0个农业产业强镇和20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开展乡村建设行动,2021年全省整治既有农房10万栋;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支持台湾乡建乡创团队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信息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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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印发《关于表彰北京市扶贫协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为隆重表彰在扶贫协作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经北京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决定,授予市国资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50个集体“北京市扶贫协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丁洋等302名同志“北京市扶贫协作先进个人”称号。
信息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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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出台新政遏制耕地撂荒:10亩以上撂荒地由乡镇长包片引导复耕复种
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保供潜力,重庆日前出台《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种粮的给予补助;长期撂荒停止发放补贴。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落实乡镇长包片责任制,挂图作战,引导复耕复种。《方案》还提出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
信息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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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将在全省选择1292个合并村开展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
在3月24日举行的2021年四川省委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毛业雄介绍,根据《四川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四川省将在全省21个市(州)、五大经济区选择1292个合并村开展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率先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实现集体经济完全融合,总结形成一批典型模式在全省推广。在此基础上,用3—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省合并村集体经济完全融合,集体经济组织治理能力持续增强,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构建起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信息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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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多措并举助力村级组织发展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财政将多措并举助力村级组织发展。一是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全面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安排15.5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加强村级组织运转,明确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11万元。二是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省级统筹资金7.28亿元,按照每村财政补助不低于50万元标准,集中扶持1492个村,增强村级发展内生动力。三是全力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支持省派“第一书记”到村抓党建促致富,省财政按每村40万元、60万元、80万元三档给予支持。做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资金保障,对1810个重点帮扶村,按每村每年50万元标准给予支持,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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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举办新闻发布会 部署农村领域改革系列试点工作
3月17日,河南省举行新闻发布会,部署农业农村领域改革的重点工作。会上指出,河南省将从以下试点工作着手,全面深化改革:开展长垣、巩义、孟津、宝丰、新县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选择20个左右县区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扶持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创建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此外,河南省还将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试点探路子、摸经验,推动取得一批实质性试点成果。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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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布第四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名单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第四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名单,认定凉山州会东县、甘孜州色达县等25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自2017年四川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以来,目前已成功创建10个全国示范县、45个省级示范县。
信息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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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印发《深圳市各区(新区)结对帮扶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为以先行示范的担当和标准践行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深圳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深圳市各区(新区)结对帮扶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由10个区(新区)结对帮扶深汕合作区4镇30个行政村,通过全面帮扶,提升综合实力。各区(新区)要按照工作任务“责任化、项目化、台账化、数字化”的要求,制定帮扶实施方案,明确帮扶重点、帮扶目标、帮扶专班,勾画出帮扶工作路线图、时间表。乡村要通过建好一个支部、完善一套村规民约、明晰一张小微清单、聘请一个法律顾问、搭建一个管用的村民说事平台,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方案》还要求开展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五美”创建活动,将村庄建设成为具有岭南文化底蕴、深圳特色的美丽都市乡村和乡村振兴样板村。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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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儋州市印发《中共儋州市委关于成立儋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南省儋州市下发了《中共儋州市委关于成立儋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标志着儋州市乡村振兴组织领导体制机制的全面建立。领导小组吸纳了50多个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五个专项组分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组、组织振兴和人才振兴专项组、产业振兴和农民就业专项组、文化振兴专项组、生态振兴专项组。领导小组还建立了领导小组运行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机制、各专项工作组运行机制、市与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