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发文:“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附全文)

2023-08-31 10:00:41 浏览: 6866 来源:综合自中国经营报、经济日报、北京日报、广州日报、杭州日报、农业农村部网、澎湃新闻、界面新闻、中国经济网等
核心摘要: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下乡。其中多条优待政策涉及退役军人及其近亲属。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下乡。其中多条优待政策涉及退役军人及其近亲属。


一、鼓励引导退休人员回乡定居

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


《方案》提出,要组织农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护等乡村建设重要事项,鼓励在外就读大学生发挥所长参与家乡事业发展和志愿服务,鼓励返乡农民工充分挖掘和利用家乡比较优势,在家乡创业发展。
《方案》动员能人回乡建设。引导品行好、有能力、有影响、有声望、热衷家乡建设事业的专业人才、经济能手、文化名人、社会名流等能人,回乡参与建设。健全县、乡、村服务体系,让更多在村能人想干事、能干事、真干事、干成事,让更多在外能人想回来、回得来、留得住、干得好。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村级事务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村庄建设智囊员。聘任一批有威望、讲公道的回乡能人作为邻里矛盾调解员,积极探索“包案化解”等工作方法。支持设计下乡服务,引导爱乡村、懂农民、熟悉当地情况的设计师及团队下乡,为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开设乡村建设讲堂,帮助培养本土设计人才。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等多种方式,鼓励城市在职科教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家乡。鼓励在乡在外能人以资助、捐赠、引资等形式,支持家乡公益事业,开展尊老敬老、关爱儿童、助学助残、帮扶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方案》提出要引导企业家入乡建设。发挥企业家重乡情、善经营、乐奉献的优势,引导回乡投资兴业、举办社会事业。鼓励企业家深挖农村土地、环境、人力、产业、市场、文化等资源的多元价值和多重功能,充分利用本村闲置建设用地及附近各类园区,发展智慧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带动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企业家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挖掘农村人文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促进美丽家乡建设。引导企业家以捐资捐物、项目包建等形式,参与村内道路、供水、供气、仓储物流、公共照明、养老助残、文化体育、地名标志等设施建设和管护。
《方案》还提出,对符合条件的设计师、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企业家等,对其子女、配偶、父母等近亲属在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养老入院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乡村医生、驻村镇设计师倾斜,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
《方案》要求,各地要把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健全县级统一组织、乡级深化落实、村级具体实施的责任体系,以村庄规划凝聚共识、汇聚人心、集聚力量。



二、回乡定居能买宅基地住吗?

已有明确回应


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8月15日消息,湖北省农业农村厅8月14日答复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释妙量、谭远春委员关于鼓励城市退休人员“返乡养老”的建议称,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关于“出台政策,允许城市退休人员回祖籍、出生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地方继承或者购买宅基地,重修或建设房舍”的建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答复表示,目前法律不允许突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表示,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委下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指出,积极吸引能人创客等多元投资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民宿建设,鼓励农户和返乡人员开发利用自有房屋自主经营乡村民宿。
1982年,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对特定城镇居民取得宅基地作出了规定;198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法律上明确非本村村民也可以申请宅基地。
但是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关于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条款,增加了“一户一宅、面积限定”规定,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199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明确禁止城市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呈现出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等特征。

因此,现行宅基地基本制度框架下,因乡贤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申请在农村改建住宅尚不具备条件。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统筹协调,总结改革成果,探索合理利用政策空间,鼓励、吸引更多的乡贤返乡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三、回鼓励能人返乡,

要打通“堵点”、解决“难点”

一、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

从现实来看,由于城乡在薪资收入、生活环境、工作机会等条件上的差异,大量人才选择在城市扎根。数据显示,2010年至2020年,我国乡村人口占比从50.05%下降为36.11%,乡村人口净流出1.61亿人。劳动力和人才的大规模流出,导致乡村产业发展出现困境,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现在的城里人,往上数三代,大多来自农村。其中不少人既有经济实力,也有开阔视野,还有专业知识或实践经验。对他们来说,回乡入乡,既有利于事业发展和价值实现,也能反哺乡里、回报家乡。乡情牌、乡愁牌打好了,渠道疏通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待一待”就会变为“待得住”,对乡村振兴将发挥大作用。


二、落叶归根,要畅通道路

中央近年来陆续出台《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无一不提到人才回乡,前述《方案》的发布与此一脉相承。近年来退休人员返乡定居在各地都已非新鲜事,江西省南昌市原市长李豆罗退休后回到老家村庄,带领家乡父老修房铺路、植树造林,颇具“网红”热度,堪为此中代表。

要让更多退休能人志士想回来、留得住、干得好,首先要直面横亘在城乡之间的各种困难和差异。现实中,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医疗保障等生活要素基本上与所在城市绑定。先不说别的,其中多数人户籍早已不在故土,退休回乡住哪儿?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怎么得到保障?这些都需要细加考虑和规划。


三、规范制度,应不逾红线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居民不得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因此,符合条件的城市人员可以继承农民房屋,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政策允许城里人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到农村发展乡村旅游、康养服务等,但绝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甚至建别墅大院、盖私人会馆。

此外,这一次的《方案》也明确提出,鼓励以县为单位编制公布“我的家乡我建设”政策清单,着眼点就在于推动以一揽子政策打通回乡“堵点”“痛点”。换言之,要让返乡建设的各方人士都能稳得住、有期待,还有赖于持续优化相关公共服务支撑。


(——该段综合自经济日报、北京日报、广州日报、杭州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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