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休闲农业工作牵头单位,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休闲农业工作牵头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精神,根据《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和《农业农村部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决定开展2022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定主体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1年以上,且自愿加入分会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企业(园区)均可以参加评定。2022年,计划评定300家星级企业(园区),其中,五星级企业(园区)将按照标准严格控制评定数量;已开展星级企业(园区)评定的省(区、市)、五星级企业(园区)原则上从三星、四星级企业(园区)中推荐。
二、评定程序
评定程序包括企业(园区)自荐、内审员培训、牵头单位组织推荐、分级组织验收和公示5个阶段。
(一)自我推荐。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鼓励企业(园区)对照《星级企业(园区)评定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开展自我检查、自我推荐工作。
(二)内审员培训。8月,分会将分片区举办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内审员培训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组织推荐。8-9月,各企业(园区)按评定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省级牵头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分会邮箱(clarta@sina.com)。
(四)组织验收。9月,由各牵头单位对本区域推荐的三星、四星级企业(园区)进行评审和验收,对五星级企业进行初步考察,将三星、四星级企业(园区)的验收报告(详见附件2)及星级企业(园区)总名单发送至分会邮箱 clarta@sina.com;9-10月,分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五星级企业(园区)进行实地考察和验收,并对各牵头单位评审的星级企业(园区)进行抽查。
(五)评审公示。11月,分会组织召开评审会,并对通过审核的星级企业(园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为2022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
三、其他事项
(一)各牵头单位要立足实际,积极谋划,从提升本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手段,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此项工作按期、高质完成。
(二)参加星级企业(园区)评定的主体须指定1名管理人员作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内审员,经培训合格后,负责本星级企业(园区)推荐材料撰写、自我完善、信息统计等工作。
(三)企业可去指定邮箱(clarta@126com密码:clarta-xxny)“文件中心”下载相关申报材料。(四)委托省级牵头单位和河南郑州市、洛阳市牵头单位承担当地星级企业(园区)推荐和三星、四星级企业(园区)评审验收工作。
(五)请各省牵头单位于9月10日前,将三星、四星级企业(园区)的推荐材料和验收报告,五星级企业(园区)推荐材料及初审意见等材料(word版和pdf盖章版)发送至邮箱(clarta@sina.com)。
附件:1星级企业(园区)评定表
2.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评定验收报告
中国旅游协会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