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在申报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的基础上,我厅拟确定井冈山、瑞金、于都等10个县(市、区)为江西省首批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单位。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2年8月9日—8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革命文物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单位公示名单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
创建单位公示名单
1.井冈山市
2.瑞金市
3.于都县
4.安源区
5.铜鼓县
6.万载县
7.乐安县
8.横峰县
9.修水县
10.宜黄县